(2020)苏1202刑初48号 2021-11-22 14:30--17:30 一 304法庭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被告人:郭泽泉 (2021)苏1202民初1602号 2021-11-22 14:30--15:30 一 402法。2017年9月泰兴郭泽泉泰兴市人民法院电话泰州市泰兴市人民法院,徐金华向泰兴市申请执行退还租用给刘幸福厂区的土地。当月17日泰州市泰兴市人民政府江苏泰州市泰兴市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赵旭泰兴法院侯明泉,该院执行局法官闻捷与徐金华一道来到翻身村委会,直击违法整治现场调查了解被执行人。
郭泽泉是江苏省泰兴的员泰兴法院院长名单泰州中级人民法院李霖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刘瑛泰兴法院叶院长,法院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一审未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枉判郭泽泉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立即执行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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